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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服用保健品不适 江山市消保委助力退款

     

摘要

江山市消费者毛大妈于3月1日经朋友介绍,在市区一家保健品店购买了价值12585元的保健品,包括该品牌的护肤用品,口服液、胶囊等系列。毛大妈按照约定提取了首期价值2585元的保健品开始服用,不久就出现腹泻情况,她向经营者咨询,答复却是属正常的生理反应、可继续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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