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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研究

     

摘要

抗辩既包括程序法意义上的抗辩,也包括实体法意义上的抗辩,抗辩事由属于实体法上的抗辩.根据侵权责任的三层结构,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抗辩事由可按照客观构成要件阻却事由(不存在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违法性构成要件阻却事由(过失相抵、受害人故意和第三人过错)——主观构成要件阻却事由(不存在过错)三个层次,依次展开.在前一抗辩事由成立时,会计师事务所即无侵权责任,不必考虑后一抗辩事由;只有在前一抗辩事由不成立时,才须考虑后一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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