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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试点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

         

摘要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自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两省区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上限。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以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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