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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当前四川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思考和建议

         

摘要

2012年12月,四川省发腮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父于我省实行天然气综合价格的通知》,将伞省除民用和车用CNG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统一为1.98元/立方米,化肥生产用气最高门站价调整为1.34元/立方米,省内自产气和外购气不再分别定价,四川成为国内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第二批试点地区。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理顺四川日产气与外购气价差矛盾,促进资源勘探开发,优化川气结构,缓解省内天然气市场供求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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