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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法取代价值法是必然的吗

     

摘要

要想总结出事项法与价值法孰优孰劣,对它们做一个详细的对比分析是必不可少的(见表1),这也是下文进一步展开讨论的基础。关于事项法与价值法之间的差异,很多文献资料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观点,但也有不足之处。比如,比较标准不够全面,大多是围绕计量属性、数据汇总程度和价值判断的使用这几点展开。笔者在借鉴他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引进了关于信息使用者的假设前提、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具体特征作为参照系,从而使得比较标准更为全面;其次,把众多比较标准按照其相关性概括为三大类,从而使其更有层次性和条理性,进而使得下文对事项法与价值法的优缺点分析更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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