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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指南(三)

             

摘要

十、答辩与反请求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在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的同时,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处将向被申请人发出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并附具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和仲裁费用表各一份。提交答辩期限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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