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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复审审查范围的确定——兼论《商标评审规则》第二十八条的理解和适用

         

摘要

商标异议复审本质上是特殊的行政复议程序,目的在于对商标异议裁定进行监督和制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商标异议复审的审查对象是商标异议裁定,审查基准是商标异议裁定的合法性、妥当性,审查范围限于商标异议裁定的审查范围。对于超复审请求范围的答辩事项,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否应当审查,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属于商标异议裁定审查范围内的事项,才应当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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