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思潮》 >关于财产的法律规定的一点思考

关于财产的法律规定的一点思考

         

摘要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一种资产阶级法制原则,最早见诸于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中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之后,就一直作为资产阶级维护资本主义财产制度的国家法典所必须遵循的立法原则。如1804年公布的《拿破仑法典》这个“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就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财产,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在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和艰辛劳动而挣得的。我国宪法作为体现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意志的根本大法,理所当然地要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拒绝“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这会不会使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呢?不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