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招标 >低于成本竞标评标基准价是否需要重新计算

低于成本竞标评标基准价是否需要重新计算

     

摘要

案情介绍某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00万元。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基准价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共有7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有三家报价为370万左右,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无任何异议,评委评审时没有对三家报价较低的投标人启动是否低于成本价的澄清程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