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招标 >参加省内项目得分、不参加不得分,合理吗

参加省内项目得分、不参加不得分,合理吗

     

摘要

案例介绍2015年3月,A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发售后,投标人G公司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后因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向监管部门提起了投诉。G公司指出,该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应重新编制招标文件,重新招标。如:招标文件在制定采购需求时,未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招标文件要求参加A省项目并得到良好评价的得5分,未参加A省项目者不得分等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