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招标》 >法院如何认定中标通知书发出拒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法院如何认定中标通知书发出拒签合同的法律责任

         

摘要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于不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订立合同的,《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