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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方案确定

         

摘要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暂行办法,被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中部6省老工业基地城市为山西省的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安徽省的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江西省的南昌、萍乡、景德镇、九江;河南省的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湖北省的武汉、黄石、襄樊、十堰和湖南省的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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