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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民政局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

         

摘要

<正> 新形势下如何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树立民政人的新形象,加强法制化管理是重要途径。大丰市民政局在全局实行民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两制”),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他们的主要做法是:提高认识,建立组织。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局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的高度,统一全局人员对实行民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局机关建立推行“两制”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机关“两制”的建立和实施及监督工作。

著录项

  • 来源
    《社会福利》 |1998年第5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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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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