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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

         

摘要

@@ 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主办者(个人或者单位)发起成立;二是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三是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成立.这三个要件都是国家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缺一不可.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组织》 |2010年第3期|37-39|共3页
  • 作者

    贾文德;

  • 作者单位

    青海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青海;

    西宁;

    81000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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