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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更需善治——谈慈善法对社会组织执法困境的突破

         

摘要

cqvip: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谓“良法”,不但是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法,保护人民利益的法,更应该是可以操作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作为一部“依法治善”的良法,对于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组织》 |2017年第2期|47-48|共2页
  • 作者

    王锡忠; 顾建龙;

  • 作者单位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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