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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进行盘活工商企业国有房地产试点的实施意见

             

摘要

为盘活工商企业国有房地产,扩大工商企业总资产值,降低资产负债率,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拟根据“先点后面,逐步推进”和“房地一体”的原则,对工商企业使用的国有房地产进行盘活试点。现对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范围与对象试点范围,主要是市中心10个区(包括浦东新区的原市区部分,下同)320平方公里内的工商企业使用的土地和房产.列入试点单位的企业集团,如有在市中心10个区以外的土地和房产,也一并带进试点.试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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