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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第八十一条”的区别

     

摘要

某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询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在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时,可以进行更正登记,但是《物权法》只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并没有规定登记机构可以直接更正登记,因此,《细则》的这一规定是不是超出了《物权法》所规定的范围?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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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房地产》|2016年第5期|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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