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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调整协会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决定

         

摘要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为了适应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需要,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经二○○三年八月三十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复同意,增补协会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会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理事,同时免去李立新副会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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