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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的调查思考

         

摘要

山东省枣庄市新农合工作自2004年开展试点,现已基本建立了符合该市农村实际的新农合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09年1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该意见。2011年1月1日,枣庄市开始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新农合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的实施,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查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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