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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的历史和现状

     

摘要

@@ 制订经过rn1969年11月10~29日,国际海事组织(当时名为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在布鲁塞尔召开海上污染损害国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有关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决议.由于按照《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不可能向油污事故的受害者提供全部的赔偿,而且给船舶所有人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远洋航务》|2007年第7期|92-93|共2页
  • 作者

    危敬添;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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