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公证》 >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作用推动江苏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作用推动江苏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摘要

@@ 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预防性的法律制度,公证机构作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窗口单位,公证执业作为履行法定程序的执法活动,公证工作所具有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存在高度的契合性和紧密的关联性.近年来,江苏省公证行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开拓进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层次、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但笔者也发现,公证工作出现了一些与公证制度的本质属性不协调、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江苏省公证事业的科学发展.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公证》 |2011年第3期|23-25|共3页
  • 作者

    郁奇;

  • 作者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