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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更需“私力救济”

         

摘要

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有云:“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个体的实践不断扩大了人类的活动领域,而枷锁的对象也由人身发展到财产,最后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掌控便轻松达到目的。去除枷锁显然不可能,但对于枷锁范围的界定却十分必要。捍卫个人信息成为公法尤其是私法领域焊卫自由的具体体现,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撰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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