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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股份合作制的立法完善

         

摘要

农地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全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设计,它进一步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达到了农地流转和市场化的目的;其前提和基础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它没有变更家庭土地承包制的政策和原则.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在原则上是承认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这些法律和政策对农地股份合作制的规范太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对这一新事物在法律上的性质及如何规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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