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到岗期间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到岗期间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摘要

编辑,你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我时隔两年才到岗。劳动合同于近日因到期而终止,针对我离职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公司认为应按我实际工作的三年时间计算,而我认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五年时间计算。请问应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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