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

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劳动局: 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个部委《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社字[1998]52号)精神,结合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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