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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