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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硕士(JM)教育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渠道

     

摘要

@@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教育在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人才培养基本上可以分作两个层次,一是法律专业本科生教育,一是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前者是普通教育的一部分,所培养的对象与其说是法律职业人才,不如说是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通才;后者则有明显的学术导向.在借鉴国外法律教育方面得失的基础上,我国创建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它所设定的培养目标在层次上高于法律本科生、实践导向上明显强于法学硕士,并且具有传统法科学生所不具备的复合型知识和技巧的专业人才,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新途径,JM教育应该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渠道.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高等教育》|2002年第1期|27-29|共3页
  • 作者

    霍宪丹;

  • 作者单位

    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副司长、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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