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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方私自录音录像能作为证据吗?

         

摘要

<正>当前,一些患者家属一旦对医院诊疗不满,未经院方同意,就私自进行录音录像。那么,患方私自录音录像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很多人眼里,私自录音录像就等于是偷拍偷录,这样的视听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它的法律依据是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卫生》 |2016年第4期|100-102|共3页
  • 作者

    张展星; 徐青松;

  • 作者单位

    1.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2. 第二军医大学法学教研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25.1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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