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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村医逐步纳入卫生院编内管理

         

摘要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浙江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未来10年内将通过定向培养医学生、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内管理等措施,打造—支素质较高的新型乡村医生队伍。《实施方案》明确,要通过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将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站)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分支服务点,把服务点招聘录用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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