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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机构要自查执业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自查结果与评优评先、评价考核、机构校验等挂钩,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是指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及其人员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整改的自我管理活动。自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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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卫生人才》|2020年第11期|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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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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