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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摘要

政府采购法实施一年来,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分设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责更加明确。按照法律要求,财政部门必须彻底转变观念,工作重点应全面转变到加强监督管理上,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笔者认为,财政部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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