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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市“三个结合”防治政府采购商业贿赂

         

摘要

湖北省枣阳市通过“三个结合”方针积极防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一是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相结合。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准则及考核标准,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是否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市场采购手段竞得市场最优价。同时,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考核制度、供应商监管制度,一方面对政府采购人员廉洁从政进行考核,有受贿行为的不参与年终评选,并给予通报批评,另一方面对每一位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建立廉政档案,对存在向采购人员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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