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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水引发的官司加拿大——韩国:瓶装水措施案解析

         

摘要

cqvip:【案例简介】 自1992年起.韩国的瓶装水市场迅速扩大,1992年至1994年其国内瓶装水销量增长了3倍,1995年韩国成为世界第5大瓶装水市场。为了规范国内瓶装水市场,1995年,韩国公布了一项有关瓶装水的法令《瓶装水标准、规格和标签要求的公告》(No.1995—43)。该公告第3条规定,采用物理方法,诸如冷凝、过滤、充气、紫外线消毒等处理的瓶装水允许销售;而经任何化学方法处理的瓶装水禁止销售。第8条规定,瓶装水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6个月。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林业产业》 |2008年第6期|57|共1页
  • 作者

    林水;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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