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3年 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3年 第74号

         

摘要

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及《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现公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本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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