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嵊泗贻贝、靖安白茶、火烧坪包儿菜、新兴排米粉、灵山凉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嵊泗贻贝、靖安白茶、火烧坪包儿菜、新兴排米粉、灵山凉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88号

         

摘要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嵊泗贻贝、靖安白茶、火烧坪包儿菜、新兴排米粉、灵山凉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嵊泗贻贝、靖安白茶、火烧坪包儿菜、新兴排米粉、灵山凉粉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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