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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汉江水源水及其自来水中有机物生物毒性的比较

         

摘要

应用XAD-2大孔树脂对长江、汉江(武汉)水源水及其自来水水样中的有机物进行吸附和富集,经洗脱、浓缩、干燥,提取其非挥发性有机物(NVOCs),通过致突变试验(Ames test)和重组酵母雌激素测评试验(YES)分别检测其致突变性与类雌激素效应.结果显示,2008年平水期,水中NVOCs除了长江出厂水对TA98(+S9)的致突变性检测结果为阴性外,其他水样均为阳性;丰水期除长江水源水外,其他水样对TA98的致突变性为阳性;枯水期在不加S9的条件下,仅长江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对TA98的致突变性为阳性,其余水样均为阴性.各水样的NVOCs对TA100(+S9)的结果均为阴性.平水期长江、汉江水源水和枯水期长江水源水中的NVOCs均可检出类雌激素效应,丰水期水源水以及各水文期自来水中的NVOCs未显类雌激素效应.2007~2009年不同水文期长江和汉江自来水中NVOCs的致突变比活性均高于水源水:长江、汉江各水样中具有致突变作用的有机物主要为移码型直接致突变物.长江水源水NVOCs的类雌激素效戍高于汉江,经自来水厂处理后的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水中的NVOCs未检出类雌激素效应.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环境科学》 |2010年第2期|263-268|共6页
  • 作者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3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3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3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30;

    武汉市水务集团水质监测中心,湖北,武汉,430034;

    武汉市水务集团水质监测中心,湖北,武汉,430034;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3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河流;
  • 关键词

    长江; 汉江; 水源水; 自来水; 非挥发性有机物; Ames试验; 重组酵母雌激素测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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