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电力教育》 >能源部关于授予沈阳电力专科学校“高等教育标兵”称号的决定

能源部关于授予沈阳电力专科学校“高等教育标兵”称号的决定

         

摘要

能源教[1991]427号统配煤、石油、核总公司,中电联,东北、华北电管局,山西、江苏省电力局,东煤公司,能源系统各高等院校:沈阳电力专科学校自建校以来,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从严治校,科学管理,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学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几年来,学校工作紧紧抓住五个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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