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经济周刊 >个人破产制度需避免“橘生淮北为枳”

个人破产制度需避免“橘生淮北为枳”

     

摘要

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这是中国首次明确提出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这一动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趋向。目前世界上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如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都建立起了个人破产制度。从实践情况来看,只要适用得当,个人破产制度可以起到规范运行破产程序与债务清偿、打击民间高利借贷与暴力收债、鼓励创新创业等积极作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第28期|前插1|共1页
  • 作者

    葛丰;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