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经济信息》 >国内贸易部发出对降价、折扣和低价销售加强管理的规定

国内贸易部发出对降价、折扣和低价销售加强管理的规定

         

摘要

国内贸易部发出对降价、折扣和低价销售加强管理的通知。规定: 一、流通企业在商品定价时,应保证正常的经营利润。 二、对于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经营销售情况正常的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三、流通企业对过季、残次商品进行降价、折扣销售时,必须以明示方式公布降价金额或折扣比例,不得谎称削价让利、或采取虚假的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