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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国有商业银行财务关系中亟待化解的一对矛盾

         

摘要

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以其对企业经营活动及最终经营成果的重大影响力,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特定环境使两个同时成立又相互矛盾的原则在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中同时发挥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注意和解决好这对矛盾。一、矛盾之产生 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界定财务收支期间的一种方法,它是现代企业必须遵循的最可行的原则。企业收入和支出期间的准确界定,对于收入的归集、成本的分配以及最终财务成果的形成和计税所得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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