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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违规租借、转让廉租住房可予以收回

             

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各地正在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收回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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