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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养老机构服务合同规范化

     

摘要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实施了17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2012年被全面修订并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条第2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公民收入多元化以及养老观念的变化,机构养老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民政》|2013年第5期|40-42|共3页
  • 作者

    彭艳丽;

  • 作者单位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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