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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严防救助资金截留挪用

         

摘要

江苏省沭阳县成立由县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分管领导、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2010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纠正和查处截留、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县民政、财政召开联席会议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民政》 |2014年第1期|62-62|共1页
  • 作者

    荣超;

  • 作者单位

    沭阳县民政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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