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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诈捐后放弃追讨,该不该?

     

摘要

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被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在举国上下热议这条规定的利弊时,一则"利辛女子犬口救童反转"的新闻成为了支持草案规定的有力论据。据媒体报道,10月中旬曾引起关注的"女子犬口救童,儿童父母久未现身”的新闻发生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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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政》|2015年第23期|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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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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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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