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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

         

摘要

一、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具备法人资格吗?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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