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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遵守”“五会各司其职”和“股东三不”三大原则

     

摘要

大股东应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体现为做好四件事;"不错位", 体现为集团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越位",体现为集团不干预银行具体经营。平安银行的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先后经历了国有相对控股、外资相对控股和平安集团控股等三个阶段。概括起来,平安银行现行公司治理机制和各项工作,都是围绕"三遵守、五会各司其职和股东三不"这三大原则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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