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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犯罪并非独立罪名涉及多种类型

         

摘要

信用卡犯罪并非一种独立的罪名,而是涉及信用卡的多种犯罪类型的统称,具体包括以信用卡为对象或工具的犯罪行为和妨害国家信用卡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信用卡犯罪可以表现为伪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其中,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是专门针对信用卡而设定的。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第6期|42-44|共3页
  • 作者

    刘树东;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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