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农机监理》 >部分省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部分省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摘要

<正>一、江西省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范围和组建方式,对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关于队伍整合范围。《意见》明确要求将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执法等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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