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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1·22”输油管爆炸事故14人获刑直接经济损失超7亿

         

摘要

2015年11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关的4起刑事案件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至5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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