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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国际危规”及“危险货物品名表”辨识水运“危险货物”

         

摘要

一、“危险货物”的定义《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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